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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晚,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中新社发陈文摄
四川在线11月24日报道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调查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人员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帐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更令人咋舌的是,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纪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
另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有证据指“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而陈作为“回报”的就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新民网记者11月24日就此事采访了龙岗区委宣传部,据该部门人士称,目前,他们已从媒体上获悉此事,但并不知晓详情,仍在等待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记者随后多次联系深圳市纪委,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听说是问陈旭明的事都以工作繁忙为由挂断电话。
9月20日晚23时许,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经龙岗区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很快被扑灭。据统计,此次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深圳“9·20”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迅速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提名免去深圳市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副区长职务,另外,龙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蒋伟标、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副主任谢少辉,以及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巫胜龙被免职。据了解,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处理将待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做出结论后再进行。(新民网
张静)
据称陈旭明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现代快报讯陈因“舞王”大火被“双规”的消息近日传遍网络。
少年得志、早早成为派出所副所长;2003年起蹿红,一路平步青云——记者找到多位曾与陈旭明有过交往的人士,探访其发迹的龙岗区南联社区,试图还原出陈旭明这十多年来的人生轨迹。
家底殷实 少年得志
“他家很有钱”,谈到陈旭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很多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
有民警说,他家在龙岗有很多店铺,深惠路边有条街上的店铺都是他家的,但不知道是否属陈旭明本人。陈旭明是陆丰人,其父母经商,陈旭明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深圳,一直在龙岗没“挪窝”。
民警们说,陈旭明的这些店铺大部分缘自婚姻——他娶了本地人的女儿,岳父同样经商,生意很大,后来因为陈旭明和村里领导的关系,他的岳父花钱买了很多地,继而建商铺出租,这些收入都属于他岳父。
曾在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工作过的民警说,陈旭明聪明,很早就向组织上申报过财产状况,人们传说“陈旭明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这个说法可能属实,陈旭明曾向监察科做过备案,商铺都在他岳父名下。
经济上运筹帷幄、取财有道,仕途上同样乘风破浪。记者在南联社区见到了A先生,他曾于90年代在龙新派出所当治安员,“当时陈旭明是副所长,我算是他的马仔。”
据A先生回忆,陈旭明以20多岁的年纪当上副所长,可谓风华正茂,但他行事沉稳,口碑不错。
官运亨通 为人低调
从2003年到2006年,陈旭明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扶摇而上。一同工作过的民警说,四五年时间里,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左右,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仍然主管治安,“官运”着实令人羡慕。
有人介绍,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掌握治安管理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以前找他可以,别说南联,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现在不行了”,记者自称想在南联开一家夜场,询问该找谁“交钱”时,A先生和几位南联社区的个体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表示。
传闻中,深惠公路、植物园路口,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植物园路上开杂货店的B老板向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叫陈旭明的公安领导,像我们这些小店他不过问,但要是想开娱乐场所,就得交钱给他。”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对于网络上披露的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的事情,深圳市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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