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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识海参禁止销售 消费者可拨12315举报
海力网  来源: 半岛晨报  2008-01-26 12:31:34

昨日,沙河口工商分局对辖区83个海参经销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12袋一斤装无标识冷冻海参。

此次检查内容为海参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具备QS认证手续等问题。对鲜海参和盐渍海参主要检查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对干海参主要检查其质量是否合格。

在某商场一海参销售点,执法人员当场查出玻璃冷藏展柜中摆放的12袋无标识冻干海参,标价为每袋220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下架,并要求经营者按大包装箱标识的内容,标注其生产地址、厂名,生产日期后方能销售。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海参首先从外观看海参体内是否有填塞物,海参整体皮薄现象;二是干海参水泡后有无海参整体断裂、易碎的现象;最后看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执法人员进一步指出:无标识海参是禁止销售的,消费者购买海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举报。(孙清波 周进 记者张璐璐)

[编辑: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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