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过后,大量农民工返回大连,应届大学毕业生也开始着手找工作了。而事实上,找工作不是一件容易事,不但要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的“本领”通通展示,而且还要具有慧眼,识破招聘过程中的种种陷阱。昨天,人力资源专家高原列举了求职招聘的六大陷阱,提醒求职者应当注意,特别是涉及收费的行为,一定不要参与。
陷阱1 拉大旗做虎皮
陷阱制造:每一位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一份高薪而得体的工作。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假借著名企业的名义,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诱饵。等到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时,对方就会要求应聘者交“建档费”、“服装费”、“风险抵押金”等等。2007年7月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个骗子打着著名企业的旗号,以优厚的待遇和薪金,经过精心策划,50多人毫无警觉、心甘情愿地交出自己的钱物。被骗的人大部分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外市县到本市找工作的年轻人。
专家支招:在现在的人才市场上,以高薪为诱饵骗取抵押金等属于比较笨拙低劣的行为,但往往会有人受骗上当。行骗者称公司是某名牌企业,拉大旗做虎皮,事实上两者可能是合作关系,或者只是有大企业的股份在其中,而其公司的操作和行为却是小作坊行为。所以,求职者在求职时,要有分辨能力,招聘公司有收费行为的就一定不要参与。
陷阱2 假招聘真宣传
陷阱制造:在一些招聘会上,有的企业是假借招聘会来打广告宣传企业自身,而求职者却信以为真,又是投简历,又是等消息,结果不言而喻,简历肯定是石沉大海。
专家支招:如果求职者的条件满足或高出招聘条件,但招聘单位只收简历却不给面试机会,求职者就应该考虑该企业是不是真的在招聘了。
陷阱3 暗收违约金
陷阱制造:初次求职者一般经验缺乏、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暗收违约金。某大学就业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用人单位在毕业生签协议后采取各种手段逼毕业生主动提出辞职,然后收取违约金。
专家支招: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日后劳动合同即已合法解除,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值得提醒的是劳动者在30日内仍需在用人单位继续上班。所以,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用人单位是不得擅收违约金的。
陷阱4 网上招聘骗子多
陷阱制造: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迅速发展,网上招聘这一利用网络信息进行的择业方式得到迅速发展。网上求职和网下求职一样,都有上当受骗的可能。求职者小张在某大学中文系读大三,通过求职网站谋了一份兼职编辑的工作。经过一个月试用,小张被“正式录用”。小张为其工作了两个月,却一直没有收到讲好的计件工资,等去邮件询问时,对方却再也没答复,这才知道是上当了。
专家支招:对于未面试就让应聘者交纳报名费和培训费的招聘信息,要注意辨别真伪,以防受骗。求职者更不要轻易采用网上支付的形式向指定的账号汇入钱款,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
陷阱5 挂羊头卖狗肉
陷阱制造:一些单位在人才市场“挂羊头、卖狗肉”,比如招聘时说招编辑、记者,实则是招广告业务员。这类招聘广告所要招聘的,一般是各种业务员、促销员。广告上承诺提供的薪水,往往都比较高,许多求职者很容易为之所动,招聘单位则挑出应聘者的种种“不足”,然后以此为理由来压低薪水。
专家支招:求职者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比如某些单位说是招编辑,求职者就可以详细询问这所谓的编辑是具体做什么的,看与自己所理解的编辑是否相符。如果招聘单位“挑刺”来压低薪水,求职者应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6 黑中介专坑体检费
陷阱制造:有不法黑中介会冒充招聘单位开出诱人的条件,并尽量隐瞒自己中介的性质,要求求职者交纳建档费、报名费等各种费用,当求职者发现上当要求退还费用时,却推脱这些是中介收费。还有的黑中介经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又不清楚体检程序等空子,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依次进行面试、笔试、体检等项目,向求职者收取近百元的体检费,而后串通医院,以体检“不合格”的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或辞退求职者,使得求职者有苦难言。
专家支招:按规定,中介机构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时不得隐瞒自己的身份,不得欺骗求职者,而且,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求职者即使交纳了费用,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票据,以便维权。(记者齐媛媛 实习生于曼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