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游戏如今已成为一种时尚,与此同时,盗号现象也随之愈演愈烈。在记者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被调查网民都反映不同程度地有过被盗号的现象,而盗号后产生的损失几乎全部由玩家个人承担,游戏运营商对盗号者的恶劣行径也表示无可奈何。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打击和防范网络虚拟财产犯罪,成为了一个“真空地带”。
记者调查 万元网游装备转眼被盗
“我花了1万元钱添置的游戏装备瞬间就被盗了。”近日,某网络游戏的玩家张先生向记者反映道。张先生从去年开始玩这个游戏后,前后共花了约1万元添置各种游戏装备。今年2月21日下午5时左右,他正在线玩游戏,突然发现一下子下线了,随后张先生试图再次上线,却发现密码不对了。张先生回忆说,“这个账号我用了很久,于是我用朋友的账号上线与其对话,对方开价2000(元)。”因为运营商拒绝封锁账号。张先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攒下的装备被转走。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玩家自己或身边网友都有过被盗号的经历。此外,接受调查的玩家反映的被盗类型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网络游戏的账号,有的是网络聊天的QQ号,甚至还有电子信箱的号码。
在网络上,如何教授盗号者盗号、销赃的整个过程的相关软件也不少。打开其中部分网页,盗号木马使用的每个步骤都有详细图文说明。业内人士表示,黑客的这种行为大大地纵容了网游盗号的概率,而且,盗号软件背后还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盗号者往往通过盗取账号后出售的方式把虚拟货币洗成人民币。”
[法律争议] 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应受保护?
对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出台。争议的最大焦点在于,虚拟财产是否应保护?一些专家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应该保护,其观点是,网络虚拟财产仅仅是和部分人有关,专门立法保护没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如果要保护虚拟财产,那就要对网络上的虚拟犯罪进行制裁。而另外一些法律人士认为应该保护,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谢爱民律师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仅属于财产,而且属于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指的是产生并存续于网络之中,主体依法取得并享有排他性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特定信息权利。不同于有形财产,它属于无形财产;不同于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它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权利。不同于一般的信息,它具有经济价值。法律具有稳定性,也因此具有了滞后性。法律对新出现的社会关系还没来得及规范,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盲区”。网络虚拟财产正处于这个盲区之中。(记者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