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客车经营者为了多挣钱,常常在一个停车点长时间等客,或者来回穿梭到处绕行,乘客苦不堪言,更有甚者拉客不成大打出手。近日,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魏某、付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魏某、付某及魏某哥哥(已取保)系从事大连金州区至开发区小客车营运工作人员。2007年11月6日9时许,他们在开发区昌临大厦门前喊客。当得知被害人赵某想去金州后,魏某便拉其上车,赵某见其车上无人,便不想上车。魏某不许并继续拉其上车,进而发生撕扯。付某和魏某哥哥见状上前帮忙,他们对赵某一顿拳打脚踢,将其打倒,然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赵某的伤情系外伤致右股骨颈骨折,其损伤程度属重伤。
赵某伤后随即报案,伤人者被警方抓获。(奚红军 王玉全 记者孙胜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