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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调解的案件"千奇百怪":强买俩玉米还把摊主告
海力网  来源: 半岛晨报  2008-03-13 09:37:25

  她叫孙秀梅,是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1997年获得“文明执法先进个人”称号;2002年荣获市法院三等功一次;2006年荣获市法院个人三等功一次。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曾创下过一年结案411件的高结案率。今年3月初,孙秀梅法官又被大连市妇联授予大连市2007年度“三八红旗标兵”的称号。去年,孙法官审结的311件案件中,调解结案144件,可谓调解能手。

  她,在法院工作已22年;

  她,十二年审理了近3000件案件;

  她,在家人患重病时,仍不忘工作;

  她说,“一个人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而这一次官司可能影响这个人的一生。”

  耐心答 无理原告  自愿撤诉

  2007年的一天,一年轻男子在酒后到一卖玉米小贩处买玉米。“一块五俩玉米!”年轻男子表明要两个玉米后,摊主为其包好两个玉米,然而,年轻男子却只给了摊主一元钱,摊主向这名男子要其应付的五毛钱,但那男子就是不给,接着,男子转身就跑,他在逃跑中摔倒在地,头部受伤。

  住院花去这名男子几千元的住院费,他觉得自己是因为与卖玉米的摊主纠缠而摔倒的,深感自己十分委屈,竟然将卖玉米的摊主告上了法院。摊主是位失业的中年妇女,以摆地摊为生,从未进过法院大门的她在收到起诉状后,委屈得掉下眼泪,不知如何是好。强买男子理直气壮地提出诉求,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护工费、误工费等,约一万元。

  孙秀梅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并经过开庭审理,查明是由于原告酒后到被告处购买玉米不付钱,且自己不慎摔倒致伤,双方并未发生厮打,原告的伤并不是被告所致,该起纠纷原告应负全部责任,被告无责任。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孙秀梅在对原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后,也认真而耐心地答复原告的每一个问题,最后,原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好心劝 矛盾夫妻  重归于好

  女方张某与男方刘某已人到中年,两人的婚姻也走过了20多年。他们一起吃苦,共同经营着他们的企业。一次,在经营中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而产生较大的分歧,再加上张某怀疑老公有外遇,此后,双方便经常发生争执。

  最后,张某提出要求与刘某离婚。当时刘某正在原籍抚顺作买卖,法院几次通知到庭,他均未到庭,但刘某也表示同意离婚。这时,意外发生了。在开庭前三天,刘某的母亲病故了,开庭时刘某没有到庭。这时,孙法官借此机会作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孙法官说,“刘某母亲的去世是他一生中最大的痛苦,这时他需要你的帮助和安慰,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不合适,其次,双方也要互相信任。”一番话下来,张某的心开始渐渐软了下来,她最终撤诉了。由于张某的撤诉,刘某也作出了让步,最后,两人合好如初。

  事后,张某对法官的一席话仍然意犹未尽,多次给孙法官打来电话,她情绪激动地说,“法官如果为了省事可以作出判决,由于你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啊。”

  苦心谈 结怨邻居  握手言和

  葛某和董某是楼上楼下关系,然而原本却是一对冤家邻居。

  葛某住在董某的楼下,由于董某在装修房屋时安装了地热,葛某认为自己家的房屋天花板有裂缝与这有关。并且,董某家的空调放在葛某家窗户上方、噪音很大,双方为这些事情时常争执不休,还惊动了物业等有关部门,他们做了许多工作,一直未能帮助两家人解决问题。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一直闹到了法庭。葛某向法院交上了诉状,此时,双方仍然互不让步。孙法官受理了此案。

  若按照法定程序,法院可对原告的损失及原因进行司法鉴定后,根据该鉴定结论进行判决结案。但是,孙法官考虑到的更为人性化,“双方是邻居,处理不好会影响双方长期的关系。”于是,孙法官分别找了原告和被告谈。

  在听到孙法官的诸如“双方是邻居应和睦相处、团结互助”这样的一番劝诫之言后,董某称,装修时只考虑到自己方便了,未考虑他人的利益,不管是不是她房屋装修造成葛某家屋顶的裂缝,都应向葛某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葛某的损失。葛某看到董某的态度好转,也承认自己的态度有问题。董某于是当场主动给付葛某经济损失1000元。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积蓄已久的怨恨一并消除。

  热心说 赔偿纠纷  歌厅担责

  2007年4月2日,宋某与朋友们在东方巴黎歌厅唱歌消费,在结账时双方发生争执,宋某说已给付了歌厅费用,而歌厅方却说未收到。为此,双方厮打了起来,歌厅方的工作人员将宋某打伤,宋某在医院的治疗费花去了2000多元。

  于是,宋某起诉至法院,向歌厅方索要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由于歌厅参与打人的员工已离开了歌厅,歌厅拒绝赔付款项。为了让原告尽早拿到赔偿款,孙法官告诉歌厅负责人,“你方的员工,在你单位工作时,无论什么原因将原告打伤,都是侵犯了原告的人身健康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你们歌厅应当赔偿。”

  在庭上,孙法官合法而合情的解释说服了被告方。最终,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350元。宋某在接到钱后,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诉至法院才10来天,就拿到了赔偿款,万万没有想到。”(赵桂敏 记者沈琪霞)

[编辑: 姜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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