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近日,许霆案引起了公众的热议,有人认为许霆有罪但不至于被判无期,有人认为银行自身的责任更大,有人认为许霆的行为就如同捡钱不还一样是个道德问题,记者发现,“捡钱不还也得坐牢吗?”这样的疑问在一些论坛频频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将拾得遗失物后应返还失主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提出。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的张旭涛律师将通过以下案例作出相关解答。
[案例]
某甲是出租车司机。一天,某甲的出租车搭乘了一位去旅游景区的外地游客,两人一路聊得非常开心,互相留下了详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到达目的地后,外地游客下车,司机发现游客将提包遗忘在车内,内有现金10万元,手机2部,银行卡若干。司机未主动与游客联系,而是将上述物品带回自己家中。后游客打电话给他,请求其归还遗失物,并表示如归还,愿意支付一定的报酬,被司机回绝。
某甲是否应当归还上述物品
[解答] 某甲应当归还上述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游客遗忘在出租车内的物品,在法律上被称作遗失物。因此,某甲拾得了游客的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游客。本案中,某甲清楚地知道遗失物的主人和联系方式,因此应当及时通知游客领取,并应妥善保管。因为《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某甲不知道游客的联系方式怎么办
[解答] 如果某甲不知道游客的联系方式,某甲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查找到游客的联系方式,应当及时通知游客领取,如果不知道,则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假如招领公告发布后六个月无人认领,那么遗失物就归国家所有(我国《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我国《物权法》第107条规定: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某甲是否有权要求报酬
[解答] 某甲能否主张报酬,分两种情形。一,如果某甲在拾得遗失物后,及时和游客联系并主动归还,其有权要求游客根据承诺支付报酬。即使游客没有承诺报酬,某甲也有权向其主张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二,在本案中,由于某甲侵占游客的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拾得人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失主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某甲无权请求游客履行承诺,也无权要求游客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
这种行为仅受道德谴责还是构成犯罪
[解答] 本案中,某甲的行为不仅仅应受到道德谴责,而且已经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某甲拾得的遗失物数额巨大,并且占为己有,在游客要求归还后拒绝归还,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一般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某甲侵占的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游客应怎样取回自己遗失的物品
[解答]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游客若想取回自己的遗失物,应当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并归还自己的物品。(记者沈琪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