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同在一个工地的工友,因干活起了小摩擦,由口角逐渐升级,一人“居高临下”踹到了对方的前胸,致使后者从高空坠落受伤。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定踹人者因故意伤害罪入狱一年。
2007年7月21日9时许,外地来连务工的伊某在甘井子区某施工工地上拆盖楼板,工友杨某则在伊某楼下给墙体抹灰刮砂。拆卸楼板的过程中,很多灰尘和垃圾径直掉到了楼下,影响了杨某的工作进度。二人随即发生争吵。杨某一边骂骂咧咧,一边顺着两层楼间搭的脚手架往楼上爬。伊某仗着自己在上面,飞起一脚向杨某胸部踹去。杨某躲闪不及,从脚手架上径直坠下……
幸好楼层不高,在场的其他工人也迅速将受伤的杨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抢救。经鉴定,杨某全身多发性骨折,系高空坠落致伤,其损害程度属轻伤。法院经审理认定,伊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伊某有期徒刑一年。(宋笑彦 孙立杰 记者赵雪伊 实习生孙晓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