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村民因自家的生猪没卖成,便怀疑是邻居说了坏话,就找人家理论,被斥责后就打电话给儿子,扬言有人想打他,结果不明真相的儿子打车从外地赶回来,持木棒将人打伤。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
村民初某今年55岁,家住普市某镇农村,家里常年养殖生猪,收入颇丰。儿子初晓刚(化名)结婚后常年在外打工,逢年过节常回家看望父母。
去年5月份的一天,猪贩张某开三轮车到初某的屯子收购生猪,车路过村妇李某家门前时,不巧车熄了火,李某刚好在街上,就跟张某打招呼,并说着生猪的价格一事。初某在家中听见三轮车响,就出了家门,迎了过来。李某见初某过来了,就没说什么回屋了,因为她不喜欢初某的为人。
后来,听说初某家的猪要卖,张某就来到初某家。张某感觉初某家的猪有可能生病了,便没有买。初某的猪没卖成,越想越生气,他想这一定是平时跟他家关系不好的李某刚才说了坏话,为此心里十分恼火。
当晚,闷闷不乐的初某在家喝了点酒,酒后他借着酒劲来到李某家,见面就问她凭什么说他家的猪得病了?李某当然不承认有这回事,初某就大声嚷嚷起来。李某的丈夫见初某不讲理,就对他说,你赶紧走,再不走我就火了!初某害怕了,悻悻地回到家里。
回家后,初某怎么也顺不过来这口气,一气之下他给远在外地的儿子初晓刚打了个电话,说有人想“修理”他。初晓刚信以为真,次日上午就打车从外地赶了回来,进院后见李某等人正与自己的父亲为昨天的事在争吵,就凑了过去。初某见儿子回来了,就指着李某的丈夫徐某对儿子说,他想干我。初晓刚不由分说,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就朝徐某打去,正好打在其头部,把他打倒在地。李某立即打电话报了警,并和家人把丈夫送到医院。经鉴定,徐某头部瘢痕系钝器伤,损伤程度属轻伤。到案后,初晓刚很为自己的鲁莽和冲动感到后悔,主动赔偿了徐某经济损失1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上述事实,认为:被告人初晓刚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初晓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孙世洪 记者曲桂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