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拥有两个身份证,却在其中一个身份证过期后,取不出定期存款。60多岁的关淑岚感到有些不解,为什么当初办存款时没人提醒,她的身份证过期后会有什么样的麻烦,而到取款时,却这么费劲。
关淑岚的第一个身份证是1986年在佳木斯老家办的,到大连之后,关淑岚又办了一张身份证。1990年,佳木斯老家来人,给关淑岚带来了曾经在佳木斯办的那张身份证。这时,关淑岚才知道,自己有了两张不同号码的身份证。
2006年,关淑岚在华信信托存了两笔定期存款,一笔是两年期,另一笔是三年期,因为当时在大连办的身份证不在身边,她用的是在佳木斯办的身份证。前些天,关淑岚的第一笔存款到期了,取款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身份证在6天前刚刚过期,属于无效证件,存款取不了。好说歹说,工作人员总算给关淑岚办理了取款手续,但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身份证过期的原因,那笔三年期存款的每年收益不能给付了,另外,身份证过期,还会影响到那笔三年期存款的到期取款。工作人员告诉关淑岚,必须到原籍的相关部门开介绍信,以证明关淑岚确有其人,并且说明她的户籍是何时迁至大连的,这样,才能办理存取款业务。“可以证明我身份的还有大连的身份证,”关淑岚出示了在大连办的身份证,但对方告诉她,由于这两张身份证号码不一样,大连的身份证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明。“真是太可笑了,两张身份证都证明不了存款人就是我。”关淑岚说。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华信信托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像关淑岚这种情况,她原本的身份证已成为失效身份证了,所以,关淑岚必须到户口原籍开出相关证明,证明其有效性,才可以办理其他业务。
虽然,关淑岚的老伴已经回老家开证明了,但关淑岚还是觉得这件事挺烦心的,如果当初有人提醒她身份证即将过期,可能影响到存取款业务,她的心里可能更舒服些。“如果证明开不出来的话,是不是我的存款就取不出来了。”(记者齐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