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是本市2008年伏季休渔期。这一期间,渤海海域(不包括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钓钩从事捕捞作业外,禁止其他一切捕捞活动;北纬35度以北黄海海域禁止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会议要求,所有休渔渔船要停港休渔,休渔渔船的渔具在休渔期间要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实行船网分离,集中存放。所有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不得加载冰、油等渔需物资,不得自行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或未经批准擅自到外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相关部门要加强伏休期间水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控制销售渠道,严厉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
此外,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本市休渔渔船不得进入北纬35度以南海域作业。
市伏季休渔举报电话为84342671。(记者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