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启动危旧房屋新居工程,为此,相关部门制订《关于新居工程若干问题的规定》。据此,回迁安置住户在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增加面积的,15%以内部分,将按成本价格购买。
相关部门说,近年,大连市高度重视市民的居住问题,通过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政策,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是,在城市改造和建设过程中,仍然有部分危旧房屋没有进行改造。这些危旧房屋建设年代久远,配套设施不完善,整体居住环境较差,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增加难度。
为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妥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大连市决定实施危旧房屋新居工程,今年起,计划利用2到3年的时间,对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以及高新园区不能成片开发改造,且经鉴定为危房,临街影响市容环境且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供暖、供气、供水等配套设施不全,预制板结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进行拆迁改造。
同时,为确保新居工程顺利实施,大连市日前出台《关于新居工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部门介绍,据此,新居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大连市市内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动迁居民实施回迁安置或货币补偿。
新居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将增加部分鼓励性政策。回迁面积拆一还一,产权性质不变;回迁安置的住户在市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增加面积的,15%以内部分,将按照市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成本价格购买使用权;15%之外部分,将按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使用权;住户从原多层回迁至高层的,安置面积在原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免费增加15%。(首席记者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