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信息化产业将得到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获资助200万元。为推进本市信息化进程,加强和规范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大连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信息化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资金。
办法规定,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二)电子政务建设; (三)电子商务建设;(四)社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与区域信息化建设;(五)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的其他方面。
办法规定,信息化专项资金主要以补助方式安排。企业信息化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的项目,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特派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