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自中山区葵英街道
原本是好队友,却因为一次“掰手腕”玩笑而不得不走上法庭,对簿公堂。家住葵英街的丁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目前丁仙正被此事“折磨”得寝食难安。
一时兴起 “掰手腕”酿悲剧
丁仙在起诉书中写道:2007年3月29日14时左右,在青云街的某饭店,丁仙和阳光艺术团的好友们一起吃饭,饭桌上队友王德洪一时兴起,提出要和她掰手腕,她还没有准备好,但王德洪已经用力了,当时就听到“咔嚓”一声,她的手臂就不能动了。队友们急忙把她送进了医院,先后经大连市造船医院、大连市大重医院诊断,都确诊丁仙被掰的右臂为粉碎性骨折。
艺术团团长徐彬说,为给丁仙省些钱,他们最终决定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保守治疗,但医生最终诊断治疗必须手术。于是徐彬给丁仙出了“省钱”的主意,向医生隐瞒了真相,称其为摔伤做了钢板固定手术。在丁仙治疗过程中,王德洪先后拿了1800元钱,这件事情丁仙没有追究下去。
一拖再拖 迫不得已上法庭
今年3月初,医生告诉丁仙,丁仙右臂还需要手术治疗,把右臂中的“钢板”取出来。但丁仙实在没有钱治疗,只能一拖再拖。由于钢板长时间未取出,丁仙的胳膊整天疼痛难忍。今年6月初,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再次告诉丁仙,钢板必须取出了,否则时间一长,发炎、感染等引发并发症就非常危险了。
丁仙起诉书中又写道,实在没有办法她才找到了王德洪,王德洪已经不承认丁仙的手腕是他掰的,拒绝支付医药费用。在队友们几次帮忙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丁仙迫不得已将王德洪告上了法庭。
记者联系了王德洪,他说现在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他不方便透露。记者了解到,目前此案一审已经结束,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见习记者刘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