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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十大假新闻
海力网  来源: 北青网  2008-01-04 09:25:21  进入论坛

  原编者按:

  又是年终岁尾时。每年此时,正是我们深感无奈、痛苦难熬的时光。本刊的新闻打假已历经7年,虽然使我们的神经多多少少有些麻木,但面对又一个年度里如此众多的假新闻,作为传媒人,我们仍然痛并羞愧着。这样的“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何时是尽头?

  尽管如此,也有让我们感到些许兴奋的,这是因为我们发现,评选2007年度假新闻有三大历史性的突破:

  1.电视假新闻终于落网

  在历年评选出的假新闻中,主要的刊播媒体无一例外都是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似乎新闻造假已成为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专利”,而电视媒体和广播媒体则成为“世外桃源”。其实不然。传媒人都知道,在新闻造假方面,电视和广播并非没有作为,只不过囿于技术手段,难以直接取证,因此往往只能眼睁睁地让广播电视炮制的假新闻逍遥法外。今年,电视假新闻终于落网,而且一逮就是两条!现在唯一的缺憾,就是广播假新闻尚未被“活捉”。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胆敢继续造假,就终有被捉拿归案的那一天。

  2.“正面”假新闻终于现形

  2007年8月7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发表马长军的文章《“正面”假新闻必须杜绝》,指出:“这些年负面假新闻并不鲜见,它们炮制噱头、哗众取宠、颠倒黑白,在社会上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对假新闻依法处理值得赞许。但是,倘若这假新闻挂着‘正面’的旗号,命运可能就大不一样了。这样的‘正面’假新闻,在一些地方几乎占据主要版面,有的更是头版头条,谁又听说过这些‘正面’假新闻的制作者以及发布媒体遭受处罚。”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本刊历年来评选出的假新闻中,几乎不见“正面”假新闻的踪影。并不是我们工作疏忽或不作为,而是这类假新闻往往无人举报,被“正面报道”的个人和单位更不会出面澄清,因此对认定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今年,这块心病终于开始化解,一篇报道先进人物的“正面”假新闻终于现形。但说句老实话,若不是造假者造得太离谱,若不是被表扬者实在无法忍受而出面澄清,要揭露这类假新闻绝非易事。

  3.造假记者终被绳之以法

  2007年8月12日,制造“纸箱馅包子”假新闻的北京电视台“临时人员”訾北佳,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据我们所知,因新闻造假被判刑,訾北佳可谓中国记者第一人。虽然罪名是“损害商品声誉罪”,其实这正是现行刑法的无奈,因为没有合适的法律条文可以判定訾北佳的“新闻造假罪”。中国著名刑法学家苏惠渔教授认为,本案是全国首例,在刑法上还没有完全适合的条文给其行为定性,要全面解决同类案件,就要采取英美等国“判例制度”,以判例补充成文法的不足。但不管怎样,造假者终于锒铛入狱,无疑会有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

  在本刊即将付印之际,看到一则报道称,韩国的通讯社韩联社驳斥《新快报》造谣说韩国为汉字申遗。这家通讯社报道说,此前,中国媒体曾误传无从查明身份的一位韩国学者主张“汉字发源于韩半岛”,并且毫无根据地说韩国试图独占汉字。这种闹剧一般的煽风点火,影响到两国人民之间的感情。由于时间仓促,我们难以在短期内核查这则报道的真伪,但未免担忧,一旦虚假新闻“涉外”引起了国际纷争,后果将不堪设想!

  看来,只有不仅当假新闻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且为制止假新闻建章立制、有法可依时,减少乃至杜绝假新闻才指日可待。

[编辑: 董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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